
6月7日,金洲慈航发布股票停牌公告称,因近日金洲慈航股价下跌,其控股股东的股票质押情况触及平仓线。截至目前,金洲慈航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已累计质押股份7.6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1%,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为97.76%。截至2018年6月5日,金洲慈航股票收盘价格为6.12元/股。控股股东已触及平仓线的股份总数为3.5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5.42%
二十三、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取得投资顾问资质,非金融机构不得借助智能投资顾问超范围经营或者变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本意见有关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范围、信息披露、风险隔离等一般性规定,不得借助人工智能业务夸大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或者误导投资者。金融机构应当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备人工智能模型的主要参数以及资产配置的主要逻辑,为投资者单独设立智能管理账户,充分提示人工智能算法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明晰交易流程,强化留痕管理,严格监控智能管理账户的交易头寸、风险限额、交易种类、价格权限等。金融机构因违法违规或者管理不当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st银亿此前公告,为收购房地产项目,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分别与宁波卓越、宁波盈日公司签订了《不动产意向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分别向前述两家公司支付了13.72亿元和5.87亿元的部分收购款。但st银亿尚未取得相关房地产项目或股权,为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将上述款项认定为资金占用行为。
(四)实现实时监管,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销售、投资、兑付等各环节进行全面动态监管,建立综合统计制度。二十八、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意见规定,对违规行为制定和完善处罚规则,依法实施处罚,并确保处罚标准一致。资产管理业务违反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十四、本意见发布后,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过渡期内,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可以托管本行理财产品,但应当为每只产品单独开立托管账户,确保资产隔离。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独立托管有名无实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纠正和处罚。
这跟控股股东不无关系。ST银亿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截至2018 年12月31 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ST银亿公司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余额22亿元”,此数额占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51亿元的14.92%,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归还。